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交警队早已出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可是以机动车辆主沒有还清治疗费(伤员沒有骨裂仅仅软组织损伤却一直住院治疗不住院)及其彼此沒有达到调解协议为原因拒没放车合情合理吗??机动车辆主理应如何处理??感谢

其它
2020-04-04 23:5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遇到一些难缠的人,住院伤好了还赖着不出院。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事故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伤者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系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伤者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患者无关,应由伤者自己承担。当然,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亦可采取请第三方调解妥处纠纷、停止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促使伤者自行出院。
  • 人身损害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尽量达成调解协议,由于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过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我们会要求嫌疑人家属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家属不接收的,我们是直接交付到法院,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按照已经积极赔付进行判决的。对于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协议支付。
    对于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赔付的能力按照应该赔付的人员的比例进行赔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也会认定存在积极赔付的行为,在判决的时候也会考虑从轻判决的,当然,从轻的力度可能会比全部赔付要低一些,具体要看法官对于这件事情的认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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