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一个盆友在他加工厂周边的小商店打劫致死(想法模糊不清)伤的那人去医院救治回来了,而我的好朋友被警员捉到己喝大半瓶化肥,也去医院救治回来了,我想问一下:我盆友的治疗费谁出。我想问一下这如何判处。判处后需不需要赔付受害方钱财!

刑事辩护
2020-04-05 01: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抢劫罪,对于物质损失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饲养动物咬伤人的需赔偿对别人造成的损失,如住院产生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因损害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等,如果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导致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如造成死亡的有安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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