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前男友把我的身份证拿到信用卡上,现在我们分手了,但是卡还是用在他身上。 但是我每天睡不好是因为这张卡。 如果有一天他不还卡的话,那是还给我的,还是我和他分手的,没有这个义务吧。 我该怎么办? 报警记录好吗?我现在没有找到他,他把电话号码都改了。

2020-04-05 06: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办理信用卡的流程:
    1、选择办理的银行。四大行:农行、建行、中行、工行,其他股份制银行:交行、广发、中信、浦发、光大、招商等,都是可以办理的,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银行。
    2、选择办理的渠道。现在很多银行都是可以通过官网、公众微信及网点、业务员办理,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办理渠道。
    3、选择卡种。如果经常出国的话,可以办理双币种的卡片。
  • 关于你所问的信用卡欠款报警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一、信用卡申请条件主要有两点:
    1、年龄要求:18-60周岁;
    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件:
    1、国内居民,只需要提供:填写完整且亲笔签名的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
    2、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还需另外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居留事由必须为就业)或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就业证;
    3、如果是私营业主,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显示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开始经营日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如果想申请额度比较大的信用卡,需提供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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