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去年6月被电动三轮车撞了以后,到现在为止是植物人,警察队全面判断对方的责任。 这种情况现在能请警察部门为对方的交通事故立案吗? 对方的民事部分不得赔偿

2020-04-05 08: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你朋友开的车刑事责任当然由你朋友承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民事赔偿上,如车主与司机是雇佣关系,可要求车主承担连带民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另外不是说赔了钱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了。只不过可以减轻处罚而已
  • 交通肇事罪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地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交通事故进行立案调查,并固定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证据材料,并拟定起诉意见书提交到检察院。
    2、检察院立案审查起诉后,需要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及相关证人,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制作起诉书起诉到法院。
    3、法院立案后,通知被害人是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先行对肇事人与被害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法院依法开庭对刑事及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1、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11万元,超过11万元的情况下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2、无责任的情况: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千元,超过1千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
    1.1万元,超过
    1.1万元的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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