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听东莞的摩托车上客人在红灯下跑,我向左拐绿灯正常跑,我一拐十字路口,红灯下跑的摩托车就突然撞到我的车前,我看到时,他的摩托车撞到我的车前一米左右,我停车 当时摩托车没有倒下,向前奔去,撞到花草围墙,倒下受了伤。 这辆责任摩托车是不是要负全部责任呢?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来

2020-04-05 09: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如同过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后,保险公司必须先行赔付交强险,主次责任也是同样,如果损失金额超出交强赔偿限额意外的部分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方赔偿。自己的车损则使用商业车损险。
    举个例子给你:事故中A负事故主责70%,车损10000元,B负次责30%损失3000元,假设A与B均有交强险及商业险,那么赔偿是这样的,首先A保险公司向B承担交强险的财产损失2000元,那么3000-2000=1000元,那么超出交强险2000限额的部分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按责比例赔付,A承担有70%,那么赔付则是剩余1000*70%=700元。
    那么B的损失由A的保险公司承担了2700元,剩余300则有B的商业车损险进行赔偿。
    相反B负次责30%,B的保险公司较强想赔偿A2000,剩余8000元,8000*30%=2400,那么B的保险公司共计承担4400元,剩余损失由A的商业车损险赔偿。
  • 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