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觉得咨询一下离异的案子??我们有一套相互的房屋 结婚后购买的 钱就是我出的 可是房本写的是我老公的姓名??而他由于车祸事故必须赔付另一方三十多万 假如离异我是不是必须担负一半的负债,房屋是否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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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债务归各自承担有用。
既然离异协议约定了各自财产的归属,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离异双方就要按照这份签字按了手印的离异协议来执行。离异协议在离婚的那一刻生效。
但是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对离异双方有约束力,但是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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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协商处理,法律对双方协商的内容是不干涉的,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对方有家暴另一方可以索要赔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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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则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购买,其性质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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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