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借贷,钱沒有到账,就要我取出成本费,我讲撤销合作,无需借款,他就用合同书,说我毁约,必须付款下月贷款利息,与合同违约金,该怎么办

2020-04-05 11:3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
    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合同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还需要有收条过转账单等支付凭证。约定的借期,到期不还,借款人属于违约,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对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损失,其他损失须参考双方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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