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期,租赁期到今年10月了,由于个人原因,半年后不开业,所以租赁给别人,中途不交转让费,房东不承认,也就是说租我店的人不能开业,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了? 另外,如果我的朋友说给我们带来了这家店,房东难道没有理由让我们开店吗?

2020-04-05 14:2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二手房过户流程
    ①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③评估房产
    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④办理贷款
    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
    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⑤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需要根据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⑦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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