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结婚证上妻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和现在的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2020-04-05 14:2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某个人而言,除了身份证上的姓名,还可能会有曾用名或常用名,都可能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但只要是其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在签字时,应尽量确认对方所签名现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或要求对方说明情况,以免以且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你好,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若是起诉的一方结婚证丢失,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