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求其他公司投资本公司,想持有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成立之前,本公司有500万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让他投资股份,但不参与任何生产业务,不参与决策。请问投资比例,给出多少利润,或者多少股份来达到我们的目的。

2020-04-05 15:0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多少?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条 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 根据《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的破产或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公司信誉不佳,公司经营情况不透明,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宜允许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考虑到将来可能会有需进一步研究的特殊情况,在本条中作出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的规定。   对外投资是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和民事活动,有较大的风险:如果决策不当,将会给公司、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对这类行为,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其风险,进行合理判断,做出决策。为了引导公司对对外投资行为做出科学的决策、保证公司行为的恰当性、避免风险,《公司法》第16条做了两方面的规定: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应当由公司机关做出决议。其一般原则是: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授予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董事会。对外投资数额较大的,可以授权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数额不大的,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当然,公司也可以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全部授予董事会,但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及每一项投资的数额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有这类规定的,公司机关在做出决议或在具体进行此类活动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除非修改公司章程。这里所称“决议”包括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采用的决议方式。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出资:就是指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股份:在整个投入的资金中投资人所占有的份额,当然也可以在股东范围内进行调整及确定,分红时按股份占有进行分配,而不是按出资多少分配 我国新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是以有限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是要对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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