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损伤,想咨询离职后假肢如何补偿?谢谢!

2020-04-05 15:5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假肢|||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 详细>>
  •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1.工伤职工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
    2.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1、您咨询的属于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4、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5、您离职后可以享受的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6、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一般是由当地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那么上述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7、如果单位不支付,可准备您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各项费用支出的发票向用人单位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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