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公司签订了10年合同,到期数年,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只让我休息5天,我最后应该请几天假,谢谢

2020-04-05 16:1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体时间由国家根据不同的I种和劳动的繁重程度分别规定。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以劳动合同到期为例,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种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 普通员工带薪年假是3天;带薪休假制度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关怀。  我国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已有10来年了,但事实上,有好多人却并没有真正地或完整地享受到这样一项国家福利。
    或是觉得休假浪费时间,没有必要;或是因为工作太忙,分身乏术;或是因为别人、特别是领导都没休,自己不好意思休。而从外部环境来说,要想顺顺当当地休个带薪年假也是“想说爱你不容易”,如有的单位规定,休假不仅不能带薪,还要扣发奖金,而不休假者则可多拿奖金;有的单位甚至把职工正当休假看作是工作不认真、不敬业的表现,可能会直接影响职工个人的进步和收益。
    由于没有制度上的“强制休假”,不少人不得不无奈地选择了放弃“休息权”。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复函表示,关于带薪年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累计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可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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