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月去医院干了胆囊切除手术,住院第二天人体显著觉得不适感,随及叫急救车送至本地医院门诊救治,发觉是胆襄主动脉内出血2500ml,住院治疗23天,给亲人导致巨大痛楚,现如今与该医院门诊达到商议,我觉得请问一下能不能向该医院门诊索要精神损失费,假如要,应当索要是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05 17:02:52
-
家暴离婚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
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