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我还在17年帮人贷款担保代款2万元,第二年贷款人己经还了。但是2018贷款人在贷款担保人不知道的状况下又贷了2万元。2020年贷款人还不到了,如今金融机构找贷款担保人还贷。贷款担保人彻底不清楚。那样贷款担保人有义务吗?

刑事辩护
2020-04-05 18: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担保人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注意:
    1、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保证人不利。
    2、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为多少额度的债务承担保证)、保证期间(保多少时间,建议尽量从短)
  • 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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