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有个女人,要求离婚,没有财产,我怀孕了能要求赔偿吗?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
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
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
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
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建议你首先尽量说服他,和他进行登记离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
你好,如果那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构成
重婚的,不是怀孕了就构成重婚。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如果证明对方有出轨,那么你小姑就享有赔偿权。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
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望采纳。
-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时候,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选择离婚的,应当由过错方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怎样才算是公平应当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法院判决。
子女并不能直接获得财产,但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数额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因为一方有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在构成同居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