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跨地区申请办理的委任书合理吗?自己外地工作中,授权委托爸爸在家乡申请办理购房贷款,可是委任书上有关借款金融机构的姓名沒有写清晰,金融机构审批那里走不过去必须改动委任书,必须自己回本地改动吗?還是在工作中地在申请办理一份委任书寄回家了?合理吗?

其它
2020-04-05 23:0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办理所谓“小额贷款”被骗的,应该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线索,以便警方能及时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1、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对方构成诈骗罪,可以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于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若是想要委托别人帮助办理贷款业务,实际上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委托专业的贷款中介机构帮助办理;第二种是委托个人帮助办理贷款。不过这两种情况实际上他们都只能起协助办理的作用最终签字还得申请人亲自去签名
      若是委托专业的贷款中介机构办理,首先必须找一家正规的贷款中介机构,虽然现在贷款中介机构的广告满天飞,但是大部分都是非正规的小中介,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性都没有保障,正规的贷款中介机构才有对应的保障。
    其次要按照规范的流程办理,千万不要为了贷款而采取造假,为了走捷径而不走正常程序这样很容易留下隐患和漏洞,轻则伤财,重则官司缠身,委托中介机构之后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及时沟通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若是委托私人办理的话可能需要出具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这样别人才能代理申请者去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没有这个委托书别人是无法代理申请人去处理事情的,这种情况的话,最好委托的人一定要熟悉贷款的相关知识并且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不然的话对方若是故意设置陷阱那就很容易造成钱财损失了。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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