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目前有一起案件是我公司已经租用了村庄集体土地,租金已经交了三年多了,地上有一座泥房,我们与集体租赁土地合同签订明确规定,场地的所有结构都必须清理,但现在村要求我们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如果不赔偿停止工作。我们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然后他们不同意诉讼,那么问题是,法院可以在审判期间继续使用场地。

2020-04-06 01:5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租地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存在问题,可能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时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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