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亲妹妹和男朋友未婚生子,分手之后亲妹妹养育小孩,另一方扣留出生证造成小孩上不上户籍,如今假如提起诉讼另一方交回出生证并小孩的赡养费行吗?没有一个大城市,能够 在当地提起诉讼吗

2020-04-06 03:4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 【1】未婚生子,在一年后,孩子母亲找孩子父亲要孩子抚养费能成立。如果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母亲可以作为孩子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2】因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孩子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有经济收入成年的子女,有对自己父母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1条。第25条。【3】孩子父母非婚生子,应该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双方自愿非法同居之后,生育非婚生子女,后无法共同生活而分手,不能认定男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奸妇女,不构成强奸罪,就不涉及侵犯女性身体权利的相关赔偿。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男方给付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双方的: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直系亲属是否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等条件,以及双方之中的另一方是否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恶习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4、抚养费的支付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同行业收入或其年度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适当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给付。如果孩子父亲有负担能力,且客观情形孩子的抚养确实需要增加,孩子母亲有权要求适当增加,双方可以交涉,交涉未果法院会按照实际的消费水平,综合男方的承受能力做出判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6条、7条
  • 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非婚生子女现象正日益收到关注,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问题也困扰着相关的当事人。笔者看法: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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