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照料亲朋好友很多年,他送我一套房地产,我是否申请办理了公正就产生法律效力了啊,房屋是我的了没有?

2020-04-06 06:4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最好马上做认证手续。因为有的公证书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如果办理完公证后六个月仍未认证,则该公证书本身就已失效,领事馆也不可能对此进行认证。
    (二)公证和认证手续应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办理。比如不能在北京做了公证后再拿到上海做认证,这是不可以的。
    (三)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当事人在向有关机关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
  • 需要按不同情况处理:
    1,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
    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
    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
    2,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赠与对方的:
    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
    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能被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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