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出车祸了,买车人不缴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2020-04-06 07:3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被车撞属于侵权纠纷或工伤索赔类,不应归属于医疗事故纠纷。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协商不成可委托到法院诉讼维权。

  • 1.医院用药方面,的确是按照社保范围来报销,出院时向医院索要医院一张用药清单,会详细列明住院期间所用药品及数量,在每种药品备注栏都有自负百分数,若是0的话就是甲类药全报,不是0的话,是多少比列,就承担多少(保险公司不报此比例的金额).
    2.误工费是自事故当日起至伤者痊愈止进行计算,也就是住院天数加上医院给伤者出具的在家修养多少天的假条为准.
    3.误工费的计算,各省均不相同,主要是依据该省上一年度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来确定每一天的工资标准.
    4.至于无论是住院还是出院之后.只要有医生证明.保险必须要赔偿这一点,保险公司要去医院调阅伤者住院相关病例,受伤情况等等,从而可以确定伤者病假的天数.
  •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公安交警的责任过错认定程度,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肇事当事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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