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车一切正常行车,一个电动三轮车碰了我的车。另一方人负伤了。电动三轮车定损700。我小轿车定损2660。另一方说要误工费2500。交警队定的我主次义务。今日在交警大队人们签了个个人协议书。人们给他们2200元里包含他的全部花费。我的车的维修费她们不赔。可是如今我悔约了,能撤消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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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
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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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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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与主要责任相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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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