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目前我要买一套房,可是房本还未办出来,难题是房本还不清楚何时办的出来,屋主还要还贷!屋主的含意就是我买得话就每一年我将钱打给他们来还贷,直到房本出来再产权过户帮我!我认为正中间有很多将来不确定性的要素!有哪些保证我权益的方式!

2020-04-06 08:3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买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
    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贷款买二手房过户时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贷款买卖签约及过户流程是什么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没办房产证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最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没办房产证过户的后果:  
    (一)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二)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二手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 一、二手房房产证的问题。房产产权证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你必须要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例如: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子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业,属性是什么等。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二、全权委托公证。如果说卖方卖的二手房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二手房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买房的同意而自行买卖该二手房。这是卖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三、交钥匙要谨慎许多二手房房主同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后,为了避免一次次看房的麻烦,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还需谨慎。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