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交通事故关键义务,车险公司陪偿外非得三十万该怎么办

2020-04-06 09:26: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发生交通肇事后,如果当事人有购买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事故证据的存续时间是有限的,保险公司理赔有时效吗?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时效吗?
    (一)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
    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二)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 交通肇事责任包括哪些?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同时,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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