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17岁的时候,我伤害了很多人,我放弃了。

消费者维权
2020-04-06 10:4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 打架造成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然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可以不逮捕,应当申请取保候审
  • 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也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依法应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处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法律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不是判刑的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2、至于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判刑,自首后如何判决,还要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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