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家人因拆除拆除拆除拆除在强行拆除我丈夫和拆除公司的过程中发生火灾、火灾、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纠纷,在火灾过程中,刑事警察对他起诉多久才能判刑?

2020-04-06 11: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造成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身体权的损害后果。人身损害所受到的损害是人的身体、健康、生命被造成侵害,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的结果,其侵犯的权利须是生命权、健康权,且这种损害所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可计量的。
    例如,员工因工伤而丧失劳动力导致工资的损失。人身损害还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同时,精神也遭受着痛苦,这也是一种损害,例如,毁人脸容,受害人可就这两种损害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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