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账户年龄变化,身份证号码除了变化的其他数量变化?

2020-04-06 11:1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的身份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出生年月,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并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给予变更。
    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年龄认定证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提供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
    三、如果是出生落户出现差错需要变更的,应出具变更人或监护人申请、独生子女证、母子健康手册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
  • (确系弄错可以改名,可以致电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具体办理程序。但改名之后可能带来一些不便,一些需要身份证验证的场合可能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但是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十分严格的,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定理由(如确系弄错了)是不可能更改年龄的。
    因此,须提供证明材料(确系弄错),到派出所改过来

  • 1、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原常住户籍信息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或者更新后,原来的就已经注销了,不需要再办理更正手续;  
    3、如果现在的户口本上的信息有误的,可以更改:应该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前的及现在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证明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