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余姚富北三区一小一套房转租给河南人郑某,他做拉圾箱广告词做生意的,一直认为出钱,但是最近半年一直不出钱,9月我他会搬出来了,写了借条,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家中详细地址,共欠房费3240元,通电话给他们,一直说拥有让你,我怎样要回钱呢,请邦助谢

2020-04-06 13:3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欠条如果是企业的授权行为或负责人行为可以直接起诉企业;如果只有个人签名没有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企业债务或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属于企业使用是不能起诉企业的,起诉企业须有证据证明是企业债务。
    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企业委托由个人出据的欠条,且没有注明债务属性时是不能起诉企业的。
    起诉企业须企业是诉讼主体。
  • 用人单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租金还不欠你的,你索性就等到租期满时,如果不想给现在租你房子的人租(愿意就重新签租赁合同),直接赶人走就行。人不走,就拉电断水锁门都行。不要通过诉讼,因为诉讼解决很罗嗦,对方不走又不给钱更难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