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发生事故的财产损失如下: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1]
二)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1.赔偿车辆停运损失的条件
(1)被损车辆是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用车、私家车等。
(2)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
2.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条件
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对车辆因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