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房客,我租了一栋房子六个月,房东搬家了,但房东要我付给他一年的供暖费和房产费,当初的房屋合同、供暖费和房产费都是房东付的。

2020-04-06 15:4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在我国房屋的转让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 
    一、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经过的房东的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在现实中就是二房东经过原房东的同意把屋子的租给第三人。合法转租是法律所允许,第三人和二房东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地保护,因此第三人享有占有租赁房屋的权利,此时原房东不能阻止第三人入住,如果不让第三人入住的构成违约。第三人就原房东的违约行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先协商 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原房东阻止入住的,第三人可以和原房东协商,也可以找二房东出面帮忙协商解决。  
    2、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签订后,原房东阻止入住的行为导致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符合《合同法》有关的规定,因原房东的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应对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原房东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到法院起诉 如果不想解除合同的,就原房东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东履行义务。  
    二、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就将房屋租给了第三人。非法转租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承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只在双方之间发生效力,不对原房东发生效力。第三人入住的房屋属于无权占有,原房东可以拒绝第三人入住出租的房屋。第三人强行入住的,原房东也可以在不伤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情况下将东西搬走。 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要先了解转让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转让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方违约的可以通过起诉来积极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伤赔偿无丝毫关系,也没楼上说的那么复杂那么麻烦,其实现实处理起来很简单,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工伤了,公司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公司会帮你去进行工伤鉴定,包括费用结算什么的,你一概不管,公司自会到社保局处理,工伤期间,个人基本工资照发;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发生的一切费用全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不承担或不处理,你即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如果因工伤致残的话,就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伤残鉴定,赔偿原则一样,如果公司有买工伤保险,那么社会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公司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没买,公司全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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