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上司工作手腕骨折3个月不能工作,医疗费用超过一千人,现在不能工作,骨折处有骨头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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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
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
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
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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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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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是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中争议较大一块。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交易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上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 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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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