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女方舍套,抓男方证据的,在提出离婚这样男方怎么办,

离婚
2018-09-18 12: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据的收集关系到夫妻双方能否判决离婚,而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
      
    1、房屋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
      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
      
    2、存款
      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但是对于取证可就提出了难题。
      如果您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这种情况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去,当然,您要看遇到一个什么类型的法官,如果是比较负责的,他就能查到您们在这家银行的存款情况,如果能查到,一定让法官把整个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如果法官很忙,就很难保证一定给您查出来,一般就说您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查询。
      如果您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的,法院会告诉您,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无法查询。另,如果您在您们的存款行有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忙私下查一下,但这是违法规定的事,一般人不会给您查。

  • (三)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3、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
    5、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