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不同意交警怎么办?

2020-04-07 03:0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在复核期间任一方当事人起诉的,复核机关应当终止复核。
    注意:如果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依据旧的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事故认定书目前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能作为事故处理的一个证据,法院可以不采信,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相反证据对认定书所认定的内容进行推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