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选择房间号码给了2W的住宅“预约金”,但是预约协议的条款有一部分没有被接受(预约书还没有签订),住宅公积金也不能使用,所以现在不需要了。 我可以要求退还预订金吗?

2020-04-07 06:2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旦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就会产生以下后果:   
    1、如果你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不能将《房屋认购协议书》所确认的房子再承诺给其他购房人了。假如你无故拒不按约定的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则有权将《房屋认购协议书》确认的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而且你无权收回你交付的定金;如果在约定的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已经将认购书确认的商品房出售,则应当双倍返定金给你,但你无权请求开发商必须将房屋销售给你;   
    2、在约定的时间,双方就《房屋认购协议书》确认的商品房的买卖达成协议,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定金将根据双方的意愿转成购房款的一部分;   
    3、《房屋认购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转化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中的一部分。   对超出《房屋认购协议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订成功,视为双方均没有违约行为,房屋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你。
  • 一,拆迁购房退契税(地税)的比例,一般在
    1.5%-3%之间,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为准。
      1,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
    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
      2,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二,办理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拆迁协议书原件(需加盖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签证章);
      2,被拆迁房屋的原房产证复印件;
      3,被拆迁时获得补偿款的收款或付款凭证、身份证(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4,退税的还应提供契税完税证、退税申请、退税人存折。
  •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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