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借据是2017年3月8号借的还贷时间2019年1月31号如今没还款该怎么办有签字有指印没还款该怎么办有签字有指印?您好,我的借据是2017年3月8号借的还贷时间2019年1月31号如今没还款该怎么办有签字有指印,这借据还合理么

2020-04-07 06:3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条打的日期上面按的手印,利息也不给钱也不还,可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如果想要确认借款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提供人证等。另,支付对方借款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将是有力证据。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现实生活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但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到法院起诉借款人,的确存在法律风险,并将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建议借条一定要写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