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工厂签了一份整整六个月的合同,在工厂里辞职做了三个月的工作,我不能放弃工作,我不能在签名中辞职,我不能做工作,我不能在工厂里做整整六个月的工作,我不能在工厂做三个月的工作,我不能问。

2020-04-07 06:4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并且应当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辞工公司不批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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