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上脾完全切除,七级残疾,月薪6000元

其它
2020-04-07 06:4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后调整岗位,改变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降低待遇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工伤伤残陪偿标准与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两个标准:
      
    一、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或障碍)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各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具体标准,以其为准)为:7级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
      
    3、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二、人身伤害至七级残的,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度可支配收入X20年X
    0.3=即是应得陪偿数
  •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