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别人合伙贷款,现在我的贷款已经还清,到期还不还给别人。 我作为担保人被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2020-04-07 07:2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15条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用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未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但如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有效,清偿时按抵押的先后顺序受偿。

  • 1、银行会催款,视贷款额度而定,一般情况下逾期3个月会被起诉。
      
    2、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3、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 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只是偶尔逾期,且期限短、金额小,那么同样可以获贷。但是,如果两年内累计逾期超过六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九十天,将会被银行视为恶意还款,则无法获贷。信用卡逾期后果:1,资金损失,每天按万分之五收取罚息,按月复利,时间越久利息越高。
    2,信用卡逾期累计六次连续三次,就会有不良信用记录,连续三次就是指逾期九十天以上。一旦有不良记录,以后贷款和申请信用卡就非常困难。3,现在银行大都委托第三方催款,会采取各种恐吓,威胁手段,告知家人和朋友,单位,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4,银行首先会短信、电话提醒,然后专人两次催收,三个月后会起诉;5,如果金额较大,一般两万元以上就判定为金额较大,经银行反复催款不还的,涉嫌诈骗,银行报警后,有可能要坐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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