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6年买的房屋,室内楼梯不买,房本上沒有室内楼梯总面积,如今动迁了,室内楼梯总面积归属于谁的?前提条件是大家都不买室内楼梯总面积

2020-04-07 08:3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
    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 如果拆迁时没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与商品房的房产证有不同吗?房产性质都是一样的,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安置房上面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地,而商品房是出让地。
    以后交易的不同点:如果安置房有拆迁协议的话,马上交易都不会收取营业税。但是有一个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就要等到5年以后才可以免营业税,没有土地出让金。
  •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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