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老先生5年以前给人贷款担保了一笔5万余元的贷款银行,但之后人们不清楚这一人一直未还款,直至昨日人民法院由于一大笔账款冻洁了我老先生的储蓄卡,并且这一人到2年前我老先生也相互配合金融机构寻找过这一人,但不知道金融机构是如何和他自己商议就把人放了,最终就找不着这一人了,如今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我老先生,如今人们应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4-07 09:1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
    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银行没有权利冻结财产,只有司法机关可以。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冻结当事人财产,除非当事人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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