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有四口人,父母因病被选为低保,哥哥在父母的房地产二楼结婚,但没有户口,未婚和父母住在一楼,现在计划买房结婚,为了不影响父母的低保,需要提前分户,但要分户口需要我个人的房地产证明书。 这种情况是先购房,再拿房地产证书分户,还是先想办法分户再购房? 怎样才能不影响父母的低保,买房子,分家?

2020-04-07 09:1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户籍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应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需要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经济独立、年满18周岁等条件);  
    2、分户的条件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分户口需要单独的门牌证(农村房产)或者房屋产权登记证(城市房产),当事人具体可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一,只有土地证,不能办理分户的,分户的条件是要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或者独立的自然间(各地略有区别,以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意见为准)。  二,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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