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05年的情况下我刚出社会发展给人打工赚钱 每一次拿货全是我签名 做库管 随后有一天老总欠他人钱老板跑路了 也有4万的借款沒有还掉 最终索债的吧 货取走了 如今 货的那里厂方提起诉讼我 说我想赔付借款 这一并不是我的责任吧

2020-04-07 09:5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保证诉讼时效及时中断,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要是能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积极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催收通知书、公证催收等,如不方便直接找你“朋友”催收,也可以用在报纸上刊登等,自主张权利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重新计算,也就是还有两年。
    二是尽量摸清你朋友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可查封的资产,包括汽车、房产、设备等。
    三是积极关注你朋友的资产变化,如果出现财产减少影响还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要求法院予以查封。
  • 当今的社会,向债权人借款不还的现在普遍的存在,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婚外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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