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但是没有离婚申请。 我只有一张离婚申请。 我现在要结婚了。 我可以在那个名单上制作结婚证明书吗? 我可以在名单上制作结婚证明吗?你好,我离婚了,但是没有离婚证明。 只有一张离婚证书。 我现在要结婚了。 你有结婚证书吗?

离婚
2020-04-07 11:1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
    (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 办理结婚证带着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需要签的东西不多,首先要婚检填一张婚检表格很简单的按照上面提示的填写就行了,无非就是写姓名、家庭住址什么的。接下来要填一份结婚申请表这个也不难只是填的东西比较多一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什么的,不过填的时候要注意有几项是要填对方的资料的,总之看仔细填好就是了。

  • 一、没有离婚证就不算离婚了;
    二、离婚登记手续: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
    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