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庆地区一家非房产开发公司选购一间农田套内使用面积70平方米农田服务费7000元的办公楼,总成交额95万,因没法出示扣减新项目,经特定的房产评估公司评定:房地产重设基金净值66万,土地使用权证使用价值24万.我想问一下:该怎样确定此房地产的扣减新项目,怎样测算并交纳土增.

其它
2020-04-07 12: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
    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物业税的计算方法  物业税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已经进入空转阶段(即:在税务局开设账户但不实际征收),空转税率为
    1.2%即:物业税=房子股价现值X
    1.2%空转阶段进展顺利,预计明年
    4.1开征考虑到底层收入压力,实际开征可能定为
    0.3%--1%从征收房屋面积而言,征收物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户型的开发和消费,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但是对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因此,目前部分专家认为,物业税界定值为144平方米。也就是说,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就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相反,则属于免征范围。  如果一旦模拟试点变成实际征缴,其重要原则就是制定的税率不增加试点城市的税收负担。在实际征收时,政府将按照比房屋真实市值偏低的原则来计算征税额,考虑到首次开征房地产税,税率不宜定得过高。物业税改革课题研究组提交的报告所建议的税率是
    0.3%~
    0.8%,如果以超过
    0.8%的税率征收物业税,则可能增加居民的税收负担。目前空转的物业税有两种计算模式: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
    1.2%的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的18%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由于物业税具有调节财富分配的功能,因此对消费者第一套房产可能会采取免税或减税的政策,主要是对消费者拥有的第二套住房征税。鉴于中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国家应当确定物业税幅度在
    0.1%~3%之间,由地方根据本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应税房地产的位置和用途,具体确定适用税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就表示,物业税的征收将按照amp;quot;中央作决策,立法在省一级,征收和规范在县市amp;quot;的原则,因此具体的税率将由各个地方来定,全国不会实行统一税率。
  • 土地交易涉及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买方为个人的缴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以出卖人为纳税人的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买方人为个人的缴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买受人为纳税人的有契税、印花税,县城、建制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
    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
    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
    0.3元至6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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