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走半年 无音讯 对家人孩子不管不问 今天见面不肯离婚 怎么办?我改怎么做?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
2018-09-18 13:2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以诉讼离婚所需资料为例,起诉离婚一般要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作为起诉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复印件;
    4、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复印件。
  • 要想顺利处理好离婚问题,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以便婚姻关系顺利解除。

    一、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双方已经分居,一方在外借房子居住的,要提供租房协议;如双方分室未分房的,双方之前是否有过书面协议。

    二、保留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的证据。有些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但不排除私下会与提出离婚一方当事人做沟通、协议,如短信、邮件、初步协议等。
    即使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也要将相关协商过程和证据保存并提及时提供给法庭。

    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提供相比于对方自己有优势的证据,如自己的经济状况优于对方,又如剖妇产的证明、对方重大疾病、或不良生活习惯等证据,并注意在离婚前的一段时间里,尽可能多的让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这样法院也会基于不轻易改变未成年人生活环境的考虑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四、为了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时要做个“有心人”,对家庭收入及财产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在分割财产时,因对方隐瞒而少分或未分到应得财产。即口便不能知道确切数额,对财产线索要知晓,如银存存折的开户银行、开户姓名、银行账号、有价证券相关信息、公司股权数额等.可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以便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