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没有孩子,女儿已经结婚30年了,现在老人的土地由他兄弟的家人承担,但是现在老妇女的女儿说这块土地是她父亲强烈要求叔叔交出的土地,她已经结婚几十年了,她已经搬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给她土地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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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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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本村的居民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1、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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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也就是两者不能单独交易,不能只买房不买地,也不能只买地不买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筑构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也就是说只交一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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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