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最近我为了向保险公司销售保险而应聘了。 那家公司要我找两个担保人。 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必须保证担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我个人觉得不合理。 在保证合同上签字,要求复印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合理的要求吗? 等待着您的回复。 谢谢你!

2020-04-07 13:3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做担保,担保人本人需要签字确认并清楚知道贷款人的相关贷款信息,如并非本人签字由他人代签是违规的,无法律效应。
      “仅提供给某某贷款担保使用,不做其他用途”的说明可以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至少有一个字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图案上,但别写在复印件的名字、日期等等上面,免得遮盖。
  • 公司能在借款合同中为股东提供保证,但要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担保合同上有没有约定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没有约定就是连带保证。 甲有违约可能。 车辆不修,可以买卖,以所得价款支付按揭费用。 因为甲由不履行义务的违约可能,担保人已经死亡所以对于其弟的财产可以事先保全(从法律角度合法,人情上有些伤感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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