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不觉得自己有一天的假来检查骨挫伤的时候,我在工作中被击中了,我打电话给公司,说我不能报告超过24小时,所以我回家治疗,我的治疗费和车费,并支付护理费。

2020-04-07 13:35: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用人单位违法不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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