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过年放假的時间市1月21日到2月5日,2月6日照常上班,比法定休息日多了几日假,可是多放假了的近几天不是发放工资的,我想问一下那样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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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途径有三: ——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
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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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申请劳动
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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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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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