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被一辆9:00的后车撞了,那个人逃跑了,第二天有点自卫(不知道我哥哥是否直接被杀还是因为逃跑救援没有及时死亡),对方的私人,如果法庭能带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020-04-07 14:0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
    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尊敬的网民,您好:
    遇到这种情况,先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幼女造成的损害理应赔偿。如教育部门没有过错,不能追究其责任。
  • 视具体情况,可起诉肇事者、车主和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可根据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年龄、户口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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