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逃走了,没有还清房贷,房子是妻子的名字,请问房地产的处理方法

2020-04-07 14:4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婚后支付按揭款的钱,不论是一方收入,还是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如无特别说明,应为产权证上署名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也支付了首付款,需要出具足够的证据
    ???财产分割时,如房屋确权给一方所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即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未付清的按揭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未给予另一方补偿,则此按揭款属于单方债务,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独立偿还。
  • 全款房房产证上加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名字

    1、带上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大概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4、如果是婚后买的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觉得没安全感,一定要加名字才放心的话就拿着房产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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